重新仲裁立法例略考
CSTR:
作者:
作者单位:

重庆师范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,重庆401331

作者简介:

通讯作者:

中图分类号:

D99

基金项目:


Legislative Patterns of Remission of Arbitral Awards
Author:
Affiliation:

Fund Project:

  • 摘要
  • |
  • 图/表
  • |
  • 访问统计
  • |
  • 参考文献
  • |
  • 相似文献
  • |
  • 引证文献
  • |
  • 资源附件
  • |
  • 文章评论
    摘要:

    由于不同国家对于重新仲裁制度的认识和定性不同,其立法例通常呈现多样态势。有的国家立法不承认重新仲裁,有的将其定位为提出仲裁裁决异议的后果之一,有的将其定位为提出仲裁裁决异议的方式之一。我国现有立法将其归类为提出仲裁裁决异议的后果之一,且属于异议程序中的重新仲裁。立法例的梳理及我国立法例定位的确定,有助于构建符合我国法制环境的重新仲裁的具体制度。

    Abstract:

    参考文献
    相似文献
    引证文献
引用本文

杨桦.重新仲裁立法例略考[J].重庆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,2019,(4):107-

复制
分享
相关视频

文章指标
  • 点击次数:
  • 下载次数:
  • HTML阅读次数:
  • 引用次数:
历史
  • 收稿日期:
  • 最后修改日期:
  • 录用日期:
  • 在线发布日期:
  • 出版日期:
文章二维码